电子交换首营资料的合法性
国家早在2005年就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》并自当年的4月1日起开始施行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》第十三条规定: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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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早在2005年就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》并自当年的4月1日起开始施行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》第十三条规定: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。
2017年2月9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7〕13号),其(十三)条明确提出:推进“互联网+药品流通”。
2016年9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《总局关于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追溯体系的意见》食药监科〔2016〕122号,明确提出“。鼓励信息技术企业作为第三方,为生产经营者提供产品追溯专业服务。